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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表,顧名思義,就是要讓人知道你的經歷與能力,所以履歷的呈現要以簡單明瞭為主。建議履歷表最好能自行製作,不要用坊間的「簡歷表」,因為簡歷太過簡單,而且彰顯不出個人特色。

因此,製作履歷表時,不需要找人做專業的或太過花俏的美術設計,也不建議套用網站所提供的既定格式。若要發揮美工長才,可以自行加工美化;若無美術長才,可以用坊間的彩色紙或有圖案的信紙來做變化,或者運用WORD的文字藝術師,將版面美化。但要注意的是:不可喧賓奪主,線條或圖案無須太多、太繁複,以免奪去評審的注意力,除非美工能力是你展現的重點。

履歷的呈現大致有兩種:條列式(標題通常要加大或變換字形以凸顯)、表格式。字數以1張A4為限,若有較多資料需要條列,也盡量不要超過2頁。

履歷依內容可分為下列幾類:


一、基本資料

包含:姓名、生日、電話(家用電話、公司電話、手機)、住址(戶籍住址、通訊住址)、EMAIL、即時通(MSN、SKYBE)、性別、部落格(含個人網頁)、興趣、專長、照片等。

紅字部分可視情況省略,興趣、專長若有值得寫的地方,亦可獨立成一大項。


二、學歷、經歷

學歷:通常從「小學」開始由小至大排列。

經歷:如社團經驗、打工(或工作)經歷、是否擔任幹部等。

    1.社團經驗:要寫出參與社團名稱、擔任職務、參與日期(如何時加入,何時離開)
    2.工作經歷:要依序寫出工作項目(公司名稱或工作地點)、擔任職務、工作時間(開始日期~離職日期)

   

三、個人成就(特殊表現)

含專業證照、特殊表現、個人創作等。

可條列競賽成果、擁有的資格或證照,若有需要的話,可於最後面附上證明書或創作成果。通常依取得順序先後排列。

    1.競賽成果:要註明比賽名稱、項目、年度(或屆別)、獎項。
    2.證照、資格:可註明證書序號、證照名稱、取得年度等。



注意事項:

履歷內容的詳略與否,端視你要投的對象為何。若是為了推甄而準備,事前要做功課,瞭解此科系重視的是什麼?同理,若是要找工作,也要對欲投履歷的公司文化或背景有些許瞭解,免得到最後你所條列的專長、證照等,不符合對方的需求,或顯得敷衍、不尊重對方,若真是這樣,就算投了履歷,也肯定石沈大海。


碧人  98.2.4初稿  98.2.14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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