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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明湖國中老師施教麟
  
唐太宗在位時,曾和三百多名罪大惡極的死刑犯訂下約定,允許死刑犯回鄉和家人作最後的訣別,並在約定期限前回來赴刑。時日一到,沒有一個死刑犯逾期遲歸。這事件後來被美化為死刑犯被唐太宗的恩德所感召,作為唐太宗德政之一而流芳後代。 

但是三百多年後的宋代歐陽修有了不一樣的見解,他批評這是唐太宗和死刑犯互相揣測對方心理,唐太宗想博取美名,而死刑犯冀求能因「守信」而免除一死,上下交相利用罷了!歐陽修還提出「殺掉一半回來報到的死刑犯,再放另一半回家」的方法,以這些死刑犯還會不會回來,來檢驗唐太宗真能以恩德感召死刑犯否? 

這就是歐陽修著名的『縱囚論』,如果套以法律名詞,稱為「翻案文章」。在論說文上,它屬於「先破後立」式,也就是以一個大家都認定的事件為主,先「破」除眾人的一般看法,再「立」下自己的理論。 

通常翻案文章的結構為── 

情境假設(事件)──說出不合理處(破)──提出自己的看法(立) 

這種「先破後立」式的論說文結構,在國中階段可用來撰寫以「名句格言」為題的文章,藉以訓練學生的思考判斷能力。像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有志者,事竟成」、等題目皆可。因為所有的「名句格言」都有它特定的時空背景,那時那地適用的格言,此時此地可能就講不通了。如「一分耕耘」,真的就有「一分收穫」嗎?「有志者」真的「事竟成」嗎?真的「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嗎?真的「打是情」、「罵是愛」嗎? 

更何況「名句格言」彼此間常有矛盾現象。例如:要人冒險向前時,就鼓勵他「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但希望他人知難而退、不要有無謂犧牲時,又告誡他不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忠臣不侍二主」用來讚賞部屬對長官的忠心,但勸勉他人離職跳槽時,「良禽擇木而棲」就出現了。 

較高層次的論說文寫作訓練,除上述歐陽修的『縱囚論』外,王安石的名文『讀孟嘗君傳』也是典型的翻案文章,這不足百字的短文常出現於閱讀測驗,相信大部分國中生都有印象。 

因為有「破」的高潮,所以可以避免千篇一律、單調乏味的歌頌格言,讓人耳目一新你的論理爆發力。往後,若有「不」入流「不」入時的「格」言題目,讓你感到「格格不入」時,不妨把握下列方向行文: 

解說題意──破(提出不合理之處並舉例)──立(重新定義,或提出方法) 

一回生兩回熟,現在就找一個「格言」試試身手吧! 

【2005-11-23/聯合報/C8版/教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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