暌違了1年,雖然這是痞客邦的錯,登入老是跳掉是系統不穩的明證。
但是──不知道是因碧人我在痞客邦創立初期便加入的關係還是怎樣──竟然仍保留了我的部落格耶!
沒有90天不登入的限制,比無名好太多了。難怪在兩年間躍升為台灣第三大不落格平台啊!
雖然如此,還是有些操作需要研究研究一番!
本來不想推薦大家使用痞客邦的,畢竟兩年前那個登入問題把我搞得快瘋了(我是個不輕易死心的人)
但是上網看了各家網友的介紹,想說我畢竟申請了,1年後的現在如果痞客邦有改善而我卻直接否決掉它,不是太狠心了嗎?
因此,抱著嘗試──給最後一次機會──的心情,我進入了痞客邦的首頁。
想、不、到,竟然還找得到我的帳號!!沒被刪掉耶~~
當然,因為兩年前的混亂,所以我不知道把密碼藏到哪兒去,只好重新申請。
寫到這兒,還是忍不住要抱怨痞客邦:你被GOOGLE併了嗎?還是排斥奇摩啊!試了那麼多次的EMAIL,竟然只有GOOGLE的信箱(以及實體信箱)可以接受。奇摩信箱中──連垃圾信件夾也一樣──竟連個影兒都沒有。
現、在、是、怎、樣?!(好想罵人~~)
咦,標題明明是寫「感動」,怎麼寫到後來還是忍不住抱怨了。
唉,碧人就是喜歡碎念,習慣就好了。畢竟痞客邦還是有很多我覺得不夠滿意的嘛!
要求夠多,系統越能符合需求的,自然就會越多人愛用啦!
所以,我改弦易轍的打算介紹痞客邦給大家使用。
WHY?
不為其他,就為了它受網友公認的「親民」介面。
不然面對那些對電腦一竅不通或不曾使用過部落格的人,介紹部落格及教導使用部落格的我,會很可憐的。
以上,就是我對痞客邦的心路歷程。(奇怪,感動在哪兒~~)
感動,是因為他沒有刪掉我的帳號,這樣我就不用重新註冊一次(雖然改變信箱等同重新註冊,讓我的感動只有一下下,我也認了.....)
P.S.看到輸入正文視窗的最下一欄竟然有「路徑:P」,便讓我想起我在學校新設的科屬部落格介面──一樣的耶!是要提示大家,HTML理的最後一個語法是啥,好注意有無弄錯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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