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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相對論/楊索VS蔡珠兒:談寫作

【聯合報楊索、蔡珠兒】2014.09.29 03:05 am

【直面豐碑】

楊索

文字是小道,真正重要的是觀點,求思想深邃,是一條沒有捷徑的長路……

 

寫作像苦戀。你時時call他,他不回電,想放棄了,他忽然留言,不過隻字片語,你喜極如獲神諭。

為何而寫,困擾我許久。就如香腸製造機開始質疑做香腸的意義,一堆原料塞住,機器停產。

開頭最難。直接切入?遠兜遠轉?以否定的方式?行家說,開頭就決定故事的形式。手寫稿時代,每寫一兩句就揉掉稿紙,字紙簍滿了,大小編輯吹鬍子瞪眼睛。老練主管說,你先寫第二段。這下子要應付雙頭蛇,我更加苦惱。

寫什麼,怎麼寫?人生歷練只有這些,想像力有限,來不及讀、不及備小抄了。只能接受井底蛙也有春天。蛙鳴也要成曲,如何找到如透明介質的語調,如何鋪陳、轉折、漂亮結尾?

中國有詩仙、詩聖,李白〈戲杜甫〉兩句:「借問別來太瘦生,總為從前作詩苦。」李白胸有丘壑,「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起手筆浩浩湯湯。但杜甫布陣森嚴,誰能望其項背。

結構很難,文章寫長會露餡,我每每坍塌。張愛玲寫小說前,先畫施工圖,凡所有角色性格、相互關係、情節發展等,詳細規畫,邊寫邊修整,這是一派。另一派,海明威曾不打草稿,一日寫出〈殺手〉〈十個印地安人〉〈今天星期五〉三短篇,篇篇緊密結實。

人物出場重氣勢,王熙鳳人未到、丹唇未啟笑先聞。《紅樓夢》第三回,曹雪芹先說其聲,再用工筆細繪其裝扮、形貌「一雙丹鳳三角眼」「粉面含春威不露」,數句已盡顯王熙鳳的潑辣。石黑一雄的《我輩孤雛》,一場女主角莎拉韓明絲耍手段、失顏面擠進高級社交圈的場景,淋漓至極。中西作家筆下富心機的女人,神髓近似。

細節綴連精巧,使故事具說服力。讀偵探小說的趣味就是留心各處伏筆,早在結局前破案,先抓出兇手。但文學之作的細節不能氾濫,傷到主體性。形容詞如味精,最好不用。文字是小道,真正重要的是觀點,求思想深邃,是一條沒有捷徑的長路。

作家該做什麼?福克納說,作家唯一該做的就是對他的藝術負責。他說,為了寫作,就算必須搶劫自己的母親,也毫不猶豫。「一篇傳世之作抵得上千千萬萬個老婦人。」

華特莫利斯說,假如你想成為作家,必須每天寫作。統一、單調、確定、變異和熱情,皆為每日例行公事。靈感如易散易融的霧與薄冰。普立茲文學獎得主理查佛德卻說,大部分作家寫太多了。他三十年來,非常嚴格地將大把時間遠離寫作。寫與不寫皆令人焦慮。

艾莉絲孟若因短篇小說成就獲諾貝爾文學獎,然而沒有寫出長篇,曾經是她極大壓力。小說家沒跨過長篇這一關,會被諷笑是「只敢在高爾夫練習場揮桿的人」。每個作家都有一部未寫出的曠世長篇。

瑪格麗特尤瑟娜以28年寫成《哈德良回憶錄》。她如此用心,「此書是一部專為我自己而撰寫的巨大作品之濃縮精華。我已養成習慣,每天晚上,幾乎無意識地寫下我深入另一個時代內部長久凝視所得。任何一個字,任何一個舉動,即使是最難以察覺的微妙差異,都如實記下;有些場景,書裡以兩行字句簡要描述,其實有如慢動作般展現出最微小的細節。一篇篇地累積起來,這樣的紀錄報告約能集結成一本幾千頁的厚冊。」

古往今來多少豐碑。不管了,繼續上路。寫作如暗夜行車,車前燈只照一小處,看不見遠方全景,但,直行終有路。

【在屋裡養一頭大白象】

蔡珠兒

文字讓我看到自己,察覺諸多塵埃斑疤,每寫一篇,對世界萬物,就多一點了解同情……

 

職業欄裡,我填的是「自由業」,然而天知道,這是宇宙間最不自由的行業,被文字綁架,縛在黑暗地牢,心神永不得閒,終生救贖無望。這一行的職業欄,應該填什麼呢?

 

寫作是原始農業,沒有耕耘機,強力化肥,只能彎腰扒土,老實苦幹。碰上老天爺不賞飯,配給你一塊貧瘠小田,又常澇雨亢旱,不時要鬧饑荒,像我這樣,那就更慘了。然而種久了,一夜酥雨,畦間也會冒出幾條瓜茄。

寫作是畜牧業,在屋裡養一頭大白象,龐然笨重,四仰八叉攤在那裡,霸占了主要空間,走過牠得低頭側身,磕磕碰碰。這象吞吃書報,糧草消耗驚人,洗刷照料費工夫,但又不可愛,不聽話,不能騎,毫無用處。氣極了,把牠趕出去,屋裡又空蕩無物,一片死寂荒涼。

寫作是挖採業,日復一日下礦坑,在幽黯的地底,灰頭土臉,孜孜挖掘,不知道採到的是鑽石,還是煙煤。小說家帕慕克說得更絕,他用一句土耳其的俗語形容,寫作就像「用一根針,挖一口井」。

寫作不是加工業,是釀造業,原料要精潔,封藏要深沉,醞釀發酵,九蒸九曬,歷經生膻縮漲,時光輾壓,終於轉化質變,掀開大甕,濃釅芳美,液面閃著黑緞光澤(很不幸,我還沒釀好,只能想像)。

寫作當然是精煉業,翦冗裁贅,淘渣瀝粕,繁華落盡,始現真淳。五千公斤的大馬士革玫瑰花瓣,經過蒸餾萃取,油壓冷榨,煉出一升精油(當然又是想像,我也還沒煉出)。

寫作是癲狂。作家是有執照的瘋子,合法的多面人,分身如枝杈歧出橫長,表面規矩正常,暗處驚濤急浪,怫鬱乖張,常被歧視,卻也備受寬待包容,「讓他去瘋吧,搞文字的就是這樣。」紐約作家多克托羅(E. L. Doctorow)說得對,寫作,是社會可以接受的精神分裂症。

寫作很孤單。打開一個空白的文件檔,即刻隻身上路,在沙漠跋涉獨行,走過再多次,依然暈頭迷路,沿途凶險不測,彈盡糧絕,我每次都想,完了完了,這趟沒法活著回去了。就像馬奎斯說的,寫作是天底下最寂寞的行業,下筆之際,誰也救不了你。作者是發生船難的水手,孤獨一人,在茫茫大海漂浮。

寫作是刑房,折磨不斷。不只我慘叫,文豪也咬牙,連喬伊斯(James Joyce)都說,「英文寫作,是設計最為精巧的酷刑,用來嚴懲前世的罪孽。」當然,把英文換成中文泰文冰島文,這話一樣成立,各地的文字之獄,皆苦大而仇深。但如果不是逼到絕境,狗急跳牆,誰會老實招認,供出腦中和心底的祕密。

既然這麼難這麼苦,為什麼還要寫作?

因為造孽,因為天譴,因為宿命,因為這是我唯一懂得的伎倆。

因為色授魂與,心醉神迷,寫作引發的高潮,歡暢深長,無與倫比。

寫作是描畫,青紅交加,朱紫紛陳,每篇文章每個句子,都有不同的光彩色澤,綺麗神妙,任何顏彩都難以描摹。

寫作是音樂,遣字用句如和聲對位,韻律潤口,節奏扣心,段落鳴響結構呼應,奔流激盪,奏出心智才能聽見的樂章。

然而最重要的是,寫作如鏡,令人明心見性。文字讓我看到自己,察覺諸多塵埃斑疤,每寫一篇,對世界萬物,就多一點了解同情。我知道地牢幽黑,救贖無望,我還得每天餵這頭白象,也幸虧這樣,我才沒有變成匪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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