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學生一想到提筆作文就傷透腦筋,卻也有許多人在生活的空隙裡,硬擠出時間,競相報名文學創作班。不管在學校對學生演講或在文學營裡為學習寫作的朋友上課,常常被問到這樣的問題:「作文與創作到底有何差別,何以給人的感受如此不同?」我常笑稱:「作文是應付老師的,往往沒有心意;創作是為自己而寫的,不吐不快。」所以,看起來主動與暢所欲言往往是關鍵所在。
學生練習作文的目的,通常是為了在考試時得高分。所以,為了博取閱卷老師的青睞,常常去揣測他們的胃口,事實上,這樣的想法常常會蹈空,因為沒有人能預知自己的考卷會落在誰的手裡。前衛的?保守的?而一旦心存討好,作文便絆手絆腳的,無法暢所欲言,公民與道德的那一套最安全的說辭通常成為最後的選項,結果是千人一面,毫無創意可言。
喜歡創作的人,不管寫得好不好,多半視寫作為一種寄託,因為從寫作裡感受到充分的樂趣,不管這種樂趣是否經歷痛苦的煎熬才獲致。有人以為作文之所以無趣,是因為被動書寫,所以缺乏意願。事實上,創作有時也不必然掌握主動,諸如現今各大報副刊往往採取企畫性編輯,多半也是先設定了主題。季節流轉,讀者徵文主題隨之變化:二月寫過年、四月說清明、五月描摹母親、八月敘中秋、年終歲暮總回顧。想到花事爛漫,那麼,作家被動受邀,輪流上場談杜鵑、說玫瑰、寫茱萸、描櫻花、詠桐花……,有如華山論劍,讓人眼花撩亂。君不見,各種設了主題的徵文,參賽者仍絡繹於途,大部分不僅為了稿費或獎金,我就知道有好些個喜愛創作者的作品從未被刊登或得獎,卻仍興致勃勃投稿及參賽,展現九死無悔的深情。原來,人人胸中都有塊壘,創作可以幫忙人們一吐為快。
有意思的是,同樣的題目,不但寫法往往南轅北轍,內容更是百花齊放。前年,我們幾位文藝工作者一起搭機前往法國參加朋友女兒的婚禮。回來後,各自表述:有人用繪畫;有人以攝影;有人驅策文字,合著出了一本名為《巴黎的那場婚禮》的書,不說取景的角度不同,心情、感觸更是千迴百轉。坐了同一架飛機;吃喝同樣的飲食;在粉紅駭綠圍繞的古堡內見識同一場中外聯姻,每一個人的著眼點卻有著如許的差異,顯見就算同樣的命題,也一樣可以繽紛多彩,不必然大同小異。所以,說來說去,是否容許多元發揮才是現今作文與創作的最大差別。
其實,作文應是創作的前身,具體而微,兩者殊無二致。創作的樂趣,應要能在習寫作文時被逐漸培養出來。而阻礙樂趣的最大元凶,無疑就是過度的道德框架、死板的起承轉合,只要先去除該寫或不該寫的設限,讓文字解甲歸田,文章自然就海闊天空起來。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