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人:同類不相殘,現在我們覺得吃人肉噁心、怪異、反道德、冷血、野蠻,但史前時代的人卻不這麼認為呢!「人肉」屬於戰利品之一。這樣看來,原住民所保留下來的獵人頭習俗,似乎也沒啥大不了的嘛!不過是遠古流傳下來的習俗罷了!當然,前提是:自己不是那個被吃的「食物」。

2009/6/24
(法新社西班阿塔普埃卡24日電) 在西班牙北部一處考古遺址所發現的人類遺骨顯示,這些史前時代人類是食人族,且嗜食兒童肉。

西班牙「阿塔普埃卡(Atapuerca)計畫」共同作者狄卡斯楚(Maria Bermudez de Castro)說,「我們確定他們吃人肉。」阿塔普埃卡是「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UNESCO)所定「人類文化遺產」(World Heritage Site)之一。

對這些人類遺骨的研究發現,他們吃人肉是為了填飽肚子,而不是儀式的一部份。他們殺死敵人後再吃下肚子,多數是兒童與青少年。

狄卡斯楚說,「這是人類歷史上首次妥善記錄的吃人肉案例,但並非最早的例子。」

他表示,在許多洞穴中所發現的人類遺骨散亂、破碎,且多混雜馬、鹿、犀牛等各種打獵所得,並已吃下肚的動物骨頭。

「這讓我們了解到,他們吃人肉是出於美食,而不是當成一種儀式。」

另一位共同作者卡波奈(Eudald Carbonell)說,阿塔普埃卡洞穴群於19世紀末開鑿鐵路隧道時首次被發現,但因缺乏科學知識未予發掘,直到1978年才開始開挖,並於1984年發現150件人類遺骨。

1992年科學家們才發現一具完整的人類骨骸,再兩年後發現距今80萬年的人類遺骨。

這些人類遺骨的年代可能與已知第一批抵達歐洲、學名「前人」(Homo antecessor,亦名先驅人)的人類相當。

生活時代更在「尼安德塔人」(Neanderthals)與「智人」(Homo Sapiens,亦稱現代人)之前的前人,可能在歷經由非洲經中東、義大利北部與法國的漫長遷徙過程後,才移居此地。

狄卡斯楚說,就人類居住環境而言,這是一個很理想的地點,位在兩河交會處、氣候舒適,富含各種動物與植物資源。

他說,前人們發現了豐富的食物與水源,可以獵殺野豬、馬、鹿等,「這代表他們並不是因為缺乏食物而吃人肉。他們殺死敵人並善加利用他們的肉」。

「我們並發現兩個層次被食用後的人類遺骨,這表示這並非單一現象,而是長時間持續進行的。」

「另一個特別之處是,我們所發現並確認係『被害人』的11人,大多為兒童或青少年。」(譯者:中央社楊超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24/19/1lv7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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