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2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考試制度將出現重大變革。教育部委託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研究「高中畢業資格考」的可行性,調查結果顯示,「校內評量+學科能力測驗」最可行,但為兼顧「畢業門檻」功能,大學學測國文和英文,將加考高三上學期的範圍,一旦通過可望民國101年開始實施。

大考中心去年底對全國各高中進行問卷調查,提出六個「高中畢業資格考」實施方案,包括A案「維持現狀」、B案「校內評量+學校畢業考」、C案「校內評量+學科能力測驗」、D案「校內評量+學習成就測驗」、E案「校內評量+學力檢定測驗」、F案「全國會考」等,結果顯示,大多數高中老師支持採取C案,採計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及學測成績,作為高中生畢業的門檻,最大的優點是,不增加學生的考試次數和負擔。

大考中心在研究案中指出,C案的缺點是,現行學科能力測驗只考高一、高二課程,因此如果採行C案,未來學測必須在考試日期不變的前提下,加考高三上學期的測驗範圍。因為高中95課綱或99課綱,高三只有國文、英文兩科是必修課,數學、自然、社會都是選修課,因此學測只有國、英兩科要加考高三上學期的課程。

大考中心也同時研究「語文表達能力測驗」 (簡稱「語表」測驗),建議比照國中基測,把目前的國文科作文,單獨成一個考科,分數採從「A+」到「C-」的三級、九等制。

大考中心發言人洪冬桂表示,多數高中國文老師支持這項測驗,認為可提升高中生語文程度,而且目前高中生都有考過基測作文的經驗,不致增加學生考試負擔。

洪冬桂表示,語文表達能力測驗結果,也可供大學校系招生的門檻之一,例如中文系除了設國文學測級分的門檻,也可要求「語表」成績要「A-」以上。

教育部高教司表示,高中畢業資格考規畫案,需先提交升學制度審議委員會及高等教育永續發展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討論後才能定案。由於涉及學測升學考試的變革,依照慣例需在公布後三年、最快民國101年才可望實施,即今年國三升高一的學生開始適用。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175016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碧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