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明湖國中施教麟老師
 
文章內容要豐富,基本上長度要夠。記敘文因為描述人、事、物的過程就佔去了大半篇幅,所以文章容易有「份量」。論說文不然,要表達的論點往往三言兩語就能將道理寫完,特別是國中生,論理能力薄弱,一篇論說文往往寫不到一百個字就交差了事。 

例如「談髮禁」,大部分的學生都反對髮禁,「髮禁違反人權」、「髮禁違反審美觀」等論點寫完後,就以「一段式寫作法」上呈給教師批閱。

論說文篇幅不夠長,怎麼辦?最好的方法就是「舉例」。舉例約可分為:

一、 史例:
「歷史例」的簡稱。顧名思義就是搬出歷史上知名人物的例子來印證自己的理論,若舉的是古聖先賢,那更具有不容置疑的公信力了。公信力會產生說服力,說服力之薄弱,正是論說文成敗的關鍵。

如晉代「陶侃搬磚」的故事,就可作為和「勤勞」相關題目的例子。

二、時例:
「時事例」的簡稱。舉凡最近發生的新聞大事,諸如「政治」、「經濟」、「宗教」、「社會」、「交通」、「消費」等,都可舉例入文。時例給人一種掌握資訊、關心時事的好印象。例如「禽流感」疫情可作為「豫則立,不豫則廢」題目的舉例;寫「民主」時,可舉「哈珊審判」之例作為反證。(註:豫,準備也)

三、己例:
又叫「本身例」,就是將自己的生活例子寫入文章。因為是作者本人的親身經驗,所以給人一種親切感,很容易拉近和讀者的距離;因為是作者的私事,最具新鮮感,最能引人入勝;事件主角就是作者,所以也最具真實感。例如家裏若有遭竊的慘痛經驗,就可寫入「守望相助」一類題目。

舉例又分正、反例兩種。一般來說,論說文的寫法可把握(1)解說題意、(2)舉正例、(3)舉反例、(4)感想的架構撰寫。

正例是指正面補強論點,如上述的「陶侃搬磚」一例;反例乃藉反面例子襯托出論點的重要,如上述的「哈珊審判」,即是以「專制」反襯出「民主」的可貴。若兩種例子都舉,文章將更圓融,更有深度,當然,連篇幅的長度問題都一併解決了。

「例子」的蒐集得靠平常的大量閱讀,最好記下主角名字、年代、地點等,提高例子的可信度及真實性。若時間有限,坊間有專門蒐集寫作例子的參考書,它可作為「舉例」的準備捷徑。

另外,舉例不要老套,像「龜兔賽跑」、「國父革命」等老掉牙故事就免了吧!

把握以上幾個原則,就能「例」不虛發,高分在望了。

資料來源:聯合報94/11/9 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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